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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先期處置”推動矛盾糾紛簡繁分流高效化解 |
【政公網】
欄目:江蘇政企信息
發表時間:2022-12-1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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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2年12月11日(農歷2022年11月18日),星期日,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先期處置”推動矛盾糾紛簡繁分流高效化解。
近年來,張家港市公安局創新探索推出“警務輔助人員兼職人民調解員先期處警”工作機制,推動矛盾糾紛簡繁分流高效化解。
2018年,為踐行新時期“楓橋經驗”,推進社會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張家港市公安局與司法局共同制訂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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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2年12月11日(農歷2022年11月18日),星期日,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先期處置”推動矛盾糾紛簡繁分流高效化解。
近年來,張家港市公安局創新探索推出“警務輔助人員兼職人民調解員先期處警”工作機制,推動矛盾糾紛簡繁分流高效化解。
2018年,為踐行新時期“楓橋經驗”,推進社會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張家港市公安局與司法局共同制訂了《警務輔助人員兼職人民調解員先期處警調解非緊急非警務類警情工作規范》,以“先期處置”工作機制推動矛盾糾紛簡繁分流、高效化解。
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等8類常見民事糾紛及噪音擾民、動物侵擾等6類非緊急救助警情被納入“先期處置”范圍。警情由2名人民調解員先行現場處置,一人主負責人處置,一人協助處置并通過執法記錄儀拍攝處置全流程。遇有當事人對輔警、人民調解員身份不認可,要求民警到現場處理,或不同意調解處理的,“先期處置”人員第一時間報告派出所綜合指揮室指派民警到場處置。
處置結束后,先期處置人員將現場處警記錄、調解協議、錄音錄像等資料全部交由派出所綜合指揮室備案,并在“警務基礎信息工作平臺”和“司法行政人民調解小助手平臺”完成警情標注和調解錄入工作,確保“先期處置”全程可回溯、可監督、可問責。
當時的“先期處置”工作機制,運行分流了55%以上的糾紛警情、73%以上的求助警情,釋放大量警力資源。
今年以來,“先期處置”工作機制以“覆蓋更廣、處置更優”為目標,正在經歷“2.0式”版本更新。如今,針對每一起“先期處置”警情,指揮中心和法制大隊都會通過4G執法記錄儀進行實時監督、跟進回訪,并以周總結、月評估、季總結的形式,實現處置質態的閉環管理。每半年,法制部門針對先期處置警情中事實證據、法律適用、規范處置等方面易發高發的問題進行梳理、評估,并組織人員開展針對性培訓,不斷提升隊伍履職能力。
為充分激發“先期處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張家港市公安局還與司法局、財政局重新修訂了《張家港市人民調解個案補貼辦法》,同時將“先期處置”工作成績突出個人納入輔警人才等級評定范圍,實行分級建庫管理,分類跟蹤培養,在“先期處置”人員數量零增長的前提下,為群眾提供更加高質量的“公調對接”服務。
在此基礎上,張家港市公安局耗時3年,在全市12個警務工作站建立聯調工作室,對于疑難復雜糾紛,由“先期處置”人員協同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和村(社區)工作人員進行聯合調解;通過“一站式聯合接待、一攬子調處糾紛、一條龍服務群眾”的聯動機制,為群眾提供“矛盾糾紛只跑一次”、調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只跑一地”的全流程服務。
截至目前,“先期處置”在張家港市全年32.7萬余件有效派單警情中占比達18.8%,其中,在近6.2萬余件糾紛警情中“先期處置”占比高達96.7%。根據張家港市政府近期公布的數據,“先期處置”聯調化解的成功率已經連續10個月高達98%以上。
(來源: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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